裸模起诉画家获赔30万
作者: 发布于:2012-03-27 点击: 文字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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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五年前,宋庄画家王宏峥请人体模特拍摄裸照,并根据照片创作油画作品。模特听说油画被拍卖后,起诉索赔50万。近日,湖南湘潭雨湖区法院一审判画家赔偿30万,目前此案已进入二审。
模特今成教师起诉
引发这场诉讼的是名为《尘》的系列作品,系画家王宏峥创作,并曾应邀参加了在中华世纪坛举办的“第九画派”首届油画作品展。
原告小眉(化名)现在是一名教师。她诉称,2011年初听到朋友、同事和学生家长对她议论纷纷,才得知以自己为原型的裸体油画在一些展览和杂志上发表,并公开拍卖。
小眉认为,这一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、名誉权和隐私权,要求画家王宏峥立即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50万元。诉讼过程中,小眉还请了两名证人证实,油画发表后,小眉很多同事、学生家长对她的评价极坏,认为其“行为”与人民教师的身份极不相称。
当初付模特2000元
昨日下午,王宏峥仍就此事在微博上呼吁大家关注。
他称,2007年创作这组作品时还在读研究生。当时通过朋友、模特公司等挑选人体模特,最终选了三个人作为参照原型。鉴于“大家都认识”、“作为画家是很感性的”,当时他与小眉之间并没有订立协议,只是简单地拍了一组裸体照片。他支付约2000元后,小眉就离开了。
他称,收到法院传票时感到“出离愤怒”、“像一个隐形炸弹”。
一审判画家赔30万
对于此案,湘潭雨湖区法院一审认为,尽管画家认为油画相比于照片已与小眉有较大差别,同时作品中还融入了主观创造,但小眉提供的证据已能证明油画肖像与其本人的一致性,属于“临摹绘画”,因此侵犯了肖像权。
此外,法院认为小眉的裸体属于其隐私,画家未经准许就擅自发表也构成了侵权,而且还破坏其“人民教师”的良好形象,因此又侵犯了隐私权、名誉权。
法院根据该油画公开拍卖价是24万余元、被告发表了多幅油画等情节,酌情认定了赔偿数额30万。
宣判后,王宏峥提出了上诉,本案将于3月30日进行二审。
追问
行业惯例是怎样?
中央美术学院教授、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王中说,国际国内的行业惯例都很少跟人体模特签约明确作品范围,“最多是劳动保障协议”。
他认为,这不是因为艺术界法律意识落后,而是各自的精神、经济诉求不一样。王中曾接触过一些前苏联等国的芭蕾舞演员,“主动要求做模特,觉得被艺术家选中是一种荣耀”。而近些年随着国内艺术市场的繁荣,经济利益被瞬间开发,才导致了这种案件的增多。
据王宏峥在微博上爆料称,他对案件结果不满的一个原因是,一审法院法官曾经带人到其位于北京宋庄的画室送达传票,“动作粗暴”,令他怀疑办案人员有利益牵扯其中。对此,记者未能联系到承办法官核实。
类似案例
2009年,朝阳法院曾经审理过一个素描模特诉出版社讨肖像权的案例,法院认为素描这种绘画形式的肖像在客观性上,较照片等其他影像形式的载体与原人物相差较大,驳回了模特的诉讼请求。
1989年中国美术馆举办全国首届人体油画大展,之后画中的模特起诉主办人,认为展览和画册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。这个案件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才审判终结,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合法权益。